法院公安联合执行 查控被执行人

咸阳日报 2019-07-12 07: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渭城法院与渭城公安分局联合执行,成功将被执行人吴某协助到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吴某与李某本是朋友,去年5月份,李某刷信用卡后通过微信转账给吴某一万元。随后,吴某又分别三次用李某信用卡刷款共计两万元整。信用卡到期后,吴某一直不偿还借款。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吴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清款项3万元整。判决生效后,吴某拒接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吴某,协商处理返还借款事宜,但一直无法联系到其本人。同时,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的反馈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居住地址也早已拆除。办案法官与渭城公安分局及时沟通联系,希望公安积极配合工作。6月份,渭城公安分局民警成功被执行人吴某协助到案,第一时间通知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在公正威严的法律以及面临司法拘留后果的震慑下,最终由被执行人吴某的父母将执行款项3万余元交到渭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拿到执行款后,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付给了申请人李某,使得案件顺利执结。(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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