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老英雄蔡兴海报道》后续 老新闻工作者眼中的蔡兴海
本报记者 王婕
连日来,中省市媒体对咸阳市上甘岭老英雄蔡兴海进行了持续报道。1990年8月15日,本报刊发了题为《英雄本色》的通讯报道,详细报道了蔡兴海的先进事迹,作者署名朱德旺(时任咸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干事)。6月14日,本报记者对已退休的老新闻工作者朱德旺(62岁)进行了专访,听他回顾当年采访蔡兴海时的感人情景。
记者:1990年时,您是如何发现了蔡兴海?什么样的契机让您决定要采写他的事迹?
朱德旺:1990年,我在宣传部新闻科工作。那一年,市纪委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蔡兴海在工作中严以律己,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当时,市纪委的一位领导告诉我,蔡兴海的事迹非常感人,他不仅在部队上建立了赫赫战功,在工作岗位上也表现突出,值得全市干部职工的广泛学习。了解这一线索后,我立即就赶往蔡兴海任职的咸阳市机电设备公司对他进行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您了解了蔡兴海的哪些方面?对他在战争中所获得的荣誉有怎样的感受?
朱德旺:当时,蔡兴海向我回忆了他曾经参加过的西南剿匪、上甘岭战役、西藏平叛和中印反击战等战斗历史,为我展示了他在战争中获得的奖状、勋章等。他获得的荣誉等级非常高,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立了特等功,并走下了战场,是非常不容易的。同时,他获得的朝鲜一级国旗勋章,跟彭德怀元帅的国旗勋章是一样的等级,这让我非常震撼。
记者:他在工作中的哪些典型事迹让您印象深刻?宣传党风廉政工作为什么以他作为典型?
朱德旺:从他的同事口中我了解到,他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从不居功自傲,时刻保持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当年,他所任职的咸阳市机电设备公司是县团级企业,单位效益很不错,蔡兴海在公司任党支部书记兼经理,有配车很正常。在当年,县团级领导坐车上班、回家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他就一定要坚持原则,非要上交油费,在当年根本没人这样做,这虽然是一件小事情,但真的很不容易。(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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