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出台抓党建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袁森)为认真落实市委“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要求,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制定出台《抓党建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实施“红色信用贷款”计划。协调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为党建强、发展强的民营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并将党组织星级与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挂钩,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建立社会组织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培育、动员一批专业水平高、社会反响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益服务机构等,为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低偿性、专业化服务以及志愿服务。
帮助民营企业引进党务人才。经常举办民营企业党员人才招聘会,从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镇办和县级部门优秀年轻干部中向民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第一书记”,发展党员指标向民营企业倾斜,探索按非党员职工一定比例发展党员,不断壮大民营企业党务人才队伍。
开展政府与企业双向挂职活动。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业务技能精的优秀干部到民营企业挂职,从民营企业遴选一批新生代企业家、优秀党务工作者、经营管理人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
强化民营企业家教育引导。依托知名高校、干部培训学院和各级党校,开展市级示范培训和县级普遍轮训,定期进行“党性体检”,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提高民营企业家政治待遇。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可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文件要征求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建立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和评优树模征求各级两新工委意见制度。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渠道,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民营企业联系点,组织政府部门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党组织开展“联建互促”。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把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
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载体。深化“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完善党员承诺和积分考核制度,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攻坚小组,开展劳动竞赛、献计献策、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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