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程启动4000多户居民成首批户表改造受益者

咸阳日报 2019-03-06 08:30 大字

启动现场,居民有序登记居民供用电合同。本报记者 马沅聪 摄(B)⑦

本报讯(记者 马沅聪 实习记者 冯萌)3月5日,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在阳光幸福城小区启动咸阳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程,该小区4000多户居民成为咸阳市今年首批户表改造的受益者。

“户表改造工程惠及广大居民,是让居民广泛受益的‘心连心’工程,直接减轻居民电费负担。”在启动仪式上,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鸿军介绍,目前,咸阳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程改造对象为实行合表用电的居民小区,户表改造后,由供电公司直接向居民客户收取电费,将取消物业管理中间加价收费,居民用电价格执行陕西省目录电价(0.4983元/千瓦时)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居民可享受电采暖电价、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等政府惠民政策。改造后的电表将采用智能电表,用户可以到供电营业厅、银行代收网点、邮政代收网点、自助缴费网点交费,还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如掌上电力、电e宝、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网上平台交费,更方便快捷。户表改造后,物业服务企业也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用电费单独计量,严格按照相关价格政策向业主据实分摊、定期公布,并负责公共区域的表后维修养护责任。

当天,为了让居民充分了解户表改造流程及意义,启动现场摆放了许多宣传展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同步答疑解惑。同时,按楼号,居民有序登记居民供用电合同。“现在户表改造后,可以在手机上进行交费,减少中间环节,既省时又省力。”家住阳光幸福城4号楼的孟大姐激动地说。

在阳光幸福城供电设备房,工作人员已经在紧张地进行户表改造施工。据了解,此次户表改造的总体目标是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市570个小区、21.32万户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12月底前,实现城市居民用电抄表到户,让居民享受优惠的电价政策,使居民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得到充分保障。

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家中有空置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等户主不在的房屋,请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门牌号等信息交至物业部门,若在改造前联系不上户主,供电公司也会统一更换电表,但换表后无法供电。后期,居民可以联系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或在就近供电营业厅进行办理,供电公司将第一时间恢复用电。(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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