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 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 党纪政务处分116人
本报讯(记者于忠虎吕聪)记者从咸阳市纪委监委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截至2019年1月底,咸阳全市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115件,结案115件,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组织处理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为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成立各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市印发《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深挖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多种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先后查处涉黑涉恶案件115起、曝光115起,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同时,咸阳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纳入“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倒逼各县市区责任落实,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纪检监察系统不断向纵深发展。
2月21日,咸阳市委组织部还向全市共产党员发出公开信,号召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共产党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不参与、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纪律过硬的新时代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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