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咸阳日报 2019-01-25 08:48 大字

1月24日,记者从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当日12时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辖区范围。

本报讯(记者 梁高强)1月24日9时,咸阳市空气质量AQI指数为264,属重度污染。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7号),1月24日至1月27日上午,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关中、陕南西部地区扩散条件相对较差;预计24日至26日,关中、陕南西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咸阳可能出现1~2天重度污染;27日下午开始,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自西向东逐渐好转,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良到轻度污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咸阳等地市于1月24日12时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省上要求及《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24日12时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应急措施。

在健康防护措施中,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在建议性减排措施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市民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量。

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住建、城管、城建、交通、水利、旧城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工信部门负责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环保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B)(12)

新闻推荐

马庄工商所联合多部门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本报讯(记者沈广睿)1月21日,秦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马庄工商所联合辖区食药监所等多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

咸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咸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