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司法局在实验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律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阳光报 2018-10-30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韩永国 通讯员 胡丽娟 文/图)为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10月24日,彬州市司法局组织干部在实验小学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法律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四年级共1100多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胡丽娟以“预防校园欺凌法律伴我行”为主题,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友善”待人。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及表现、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近年来校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以案释法,依法论事,警示学生违法犯纪是要付出代价的,告知学生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保护自我的能力,远离欺凌,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宽容友善之人!

报告会后,局干部和学生一起表演了“预防校园欺凌童谣”,司法局干部黄瑾就校园欺凌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一次专题“普法小提示”,使学生在娱乐中接受法律知识,树立了法律意识。

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同学们主动参与,信心满满地抢着答题,经过激烈的竞争,20名同学被评为“法律小天才”并得到了“奖励”。随后,“法律小天才”带领全体同学进行了庄严的法治宣誓,将活动推向高潮。

随后,司法局干部乔晶带领全体学生有序地观看了彬州市司法局制作的“预防校园欺凌”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版面,教育学生要勇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和同学和谐相处,并积极向家人、向亲友宣传所学的法律知识,发挥法律宣传辐射作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在全市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七五”普法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中,司法局主管领导为“第九届青少年普法教育知识竞赛”中获得组织奖的实验小学颁发了荣誉证书,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27名学生颁发了奖状。

为了推动全市“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咸阳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彬州市司法局已先后在范公小学、东街小学、公刘小学、彬州中学等学校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活动,为优化校园法治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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