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再获佳绩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咸阳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优秀单位,这是该院连续十一年来获此殊荣。
近年来,咸阳中院按照“建立新机制、激发新活力、创建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实现新超越”任务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极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3月咸阳法院家事审判“亮相”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年8月,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十九大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有37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得到了中、省、市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下一步,咸阳中院将继续紧密围绕全市法院“五新”目标任务,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团结一致,狠抓落实,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懈努力。(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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