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路径增强基层公安民警“以人民为中心”工作能力

咸阳日报 2018-05-07 10:18 大字

○刘云江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提高基层公安民警“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消除群众工作上的“不会”“不愿”“不敢”“不善”等现象,是公安队伍永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所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它是决定公安民警能否正确对待群众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坚持宗旨教育经常化,把政绩观、价值观等内容与宗旨教育相融合,明确群众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引导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从思想上切实解决民警与群众的感情问题,建立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警民公共关系。要把“汪勇式个人”创建活动与宗旨教育相配合,构建“汪勇式警务工作站”,让更多的群众走进警营,了解公安工作,积极出谋献策,努力实现基层民警形象柔性化、警民关系伙伴化。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和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影响群众思想和行为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民警单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愿望还不够。因此,我们要使工作方法时代化,针对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要健全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教育、协商、调解,息访止诉,消弭矛盾。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创新载体,善于运用网络自媒体等现代传媒技术做好宣传、教育群众的工作。

警务工作实践要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倾斜,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因此,我们要坚持工作实践多样化。提高专业化水平,注重在实践中向群众学习,侦查破案、治安管理和基础防范工作中紧密依靠群众,创新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专业举措激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常态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工作,建成覆盖整个基层基础工作并能实现相互关联的基础业务信息库,盘活各类信息,达到预测预警和指导防控工作的目的。要提高社会化水平,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把无偿的公共安全服务、义务性群众自我防范与有偿的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调动社区、企业及社会组织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开辟群防群治工作新途径。

要建立健全民警群众工作机制,提高公安民警“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能力,实现警察职能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还要坚持工作机制常态化。保障机制要跟进,优化警力配置,推动警力下沉,明确基层民警晋职、评功评奖、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优先政策,增强基层民警的荣誉感、归属感。考核机制要跟进,运用科学系统的方法,从一线民警和群众双向熟悉率、基础信息采集应用情况、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情况、利用群众工作控案破案数、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五个方面,对群众工作所产生的警务效益作出评价。奖惩机制要跟进。充分运用数据激励、荣誉激励和告诫警示等手段,依据考核情况作出必要的奖惩,树立导向。监督机制要跟进,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违诺查究制、办结公告制等,结合“警营开放日”,从制度和执行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者系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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