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区法院院长 因琐事起纠纷被刺伤
本报讯(记者于忠虎)5月3日早6时许,咸阳市中华路一家属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渭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员)、王某某(原渭城区人民法院门卫,系董某远房亲戚)。因在渭城区法院担任临聘门卫的王某某被辞退等琐事,两人一同来到受害人苏某(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家中,争执中,持水果刀将苏某及其妻子刺伤。
目前,受害人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另一犯罪嫌疑人董某。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新闻推荐
本报咸阳讯(记者黄艳)5月3日早6点左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苏某和妻子在家中被人刺伤,伤人者竟是其下属该局执行局局长董某。据咸阳市委宣传部通报,当日上午6时许,咸阳市中华路一家属院发生一起故...
咸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咸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