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逼停公交车 让公众安全“裸奔”的黑手必须严打
24日清晨及下午,陕西咸阳试运营的多辆西咸X202路公交车,在行驶途中被六七十人围堵,被迫停车。其所属的公交公司随后发布道歉信称,决定西咸公交X202路于4月25日起暂停运行,并已报案及启动相关紧急预案。(4月25日,澎湃新闻)
运行公交线路,本是为民众提供多样化出行方式。这样的惠民措施,却遭到围堵,让人匪夷所思。西咸公交集团称,围堵者在现场“驱走乘客、抢夺发动机钥匙、殴打驾驶员、擅自驾车行驶”。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聚拢多人围堵行驶中的公交线路,后果有多严重。往轻了说,是扰乱社会秩序;往严重了说,已涉嫌寻衅滋事或者破坏生产经营。而一旦因此发生乘客伤亡,后果更不堪设想。此举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处罚。在涉事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有必要深入调查并严肃追责,维护企业惩戒违法人员,提升民众安全感。
需要说明的是,该事件不能仅以调查、追责在现场闹事的人员为终点,而应顺藤摸瓜,查清原委,揪住始作俑者。西咸公交集团称,参与围堵的人员中有自称是咸阳市交通局和咸阳公共交通公司的。而咸阳公交公司称,X202路公交车经过咸阳市区,却没有在咸阳交管部门报请审批,没有合法手续,强行运营性质属于“黑车”。咸阳市交通局表示,X202路公交与咸阳公交现有路线重合部分较多。
具体的冲突缘由,有待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但如果将上述信息交叉印证,或许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这次围堵公交线路事件,根本算不上正常的执法行动,而是涉及到两家企业争抢线路、地盘、客源的闹事行为,即X202公交线路分流了咸阳公交公司的利益,后者这才上演了“全武行”。
但不管如何,一个认知基础不能动摇:矛盾该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前来处理。哪怕咸阳公共交通公司确实占理,属于“受害者”,也应该请求执法机关介入,而非充当执法者,参与到围堵行动中。咸阳市交通局也已明确表示,对于X202路公交是否是“黑车”,西咸新区有自己的职能单位,咸阳公交公司没有权利定义。实际上, X202路拥有西咸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的正式批文。
因此,在处理善后上,相关部门不应仅是发布一则官方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情况说明,咸阳市交通局“事发后,西咸新区城乡管理局已与咸阳市交通局沟通解决”调停意味的说辞,也不能消除此事的恶劣影响及潜在安全隐患。主管部门理当在追责参与闹事者责任的基础上,倒查责任,尤其应查清其背后有无黑恶势力的参与。要知道,客运线路本身就是多方势力的角逐场,车匪路霸是各地贯彻中央扫黑除恶政策过程中严厉打击的对象。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公交线路的运营本是好事。多个公交线路的运营,更能降低出行成本,增进民生福祉。如今却因利益的角逐和相关势力的介入而搁浅,明显与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相背离。只有依法严惩违法者,并揪出背后的“黑手”和始作俑者,方能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也能让当地居民多享受实惠,不至于因利益团体的非法竞争和闹事行为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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