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司法局举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培养职业法律人的强烈责任感

阳光报 2018-04-02 03:42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韩永国)3月27日下午,咸阳市司法局举行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咸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咸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建强同志出席并为考试代表颁发了证书。

  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收官之年,从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将正式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咸阳市共有1047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126人成绩合格,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共74人、B证1人、C证共51人,通过率达到12%。

  戴建强在仪式上指出: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对于推进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职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参加宣誓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得者要时刻牢记:一要树立法律职业人的崇高荣誉感。更加尊崇宪法和法律,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增强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荣誉感,进一步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强烈责任感。宣誓是公开宣告,更是庄严承诺。面对国旗宣誓,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职业信仰,形成自我激励,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要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统一的职责任务。三要增强法律职业人的神圣使命感,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更加坚定地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咸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主任郭莉带领全体考生面对国旗集中进行了庄严宣誓。通过开展仪式,增强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们对法律职业的敬仰,鼓励他们以宣誓仪式为契机,站在新起点、立足新岗位,切实增强了法律职业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为推进咸阳的法治建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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