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0万元租车费 名下车辆被查扣
法院与交警办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本报记者李宗华摄
本报讯(詹保余记者谢斌)租赁奔驰车后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欠下20多万元租赁费,租车公司将客户起诉到法院。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前往咸阳市,与咸阳市渭城交警大队办理了扣押车辆诉讼保全案件。
2016年11月1日,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咸阳市秦都区的王某某签订《西安市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王某某租赁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台奔驰唯亚诺,每月约定租赁费为2.1万元整,按月支付租赁费。合同签订后,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将合同约定的奔驰唯亚诺汽车租赁给王某某。
2018年2月6日,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回了该租赁车辆,并多次电话及上门催收租赁款213090元,王某某在限定的期限内未答复。
2月7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莲湖区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某支付租赁款213090元。2月8日,在诉讼中,为防止王某某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原告特向莲湖区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王某某名下价值213090元的财产,并向法院提供相应数额的担保,法院经审查后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中,陕西宏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王某某名下财产,并提供王某某名下有汽车一辆,号牌为陕D5A555。莲湖区法院经网上查询,王某某名下银行无存款。2月13日,法院对该机动车进行查封,并向咸阳市交警支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请求对该机动车进行缉查布控。
咸阳市交警支队渭城大队一中队在春节期间,将陕D5A555车辆成功扣押。昨日,莲湖区法院执行局保全组前往咸阳市,与交警办理了该机动车扣押交接手续。
新闻推荐
2月12日下午,咸阳市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举行座谈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芮晓武讲话。市委书记岳亮主持会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张冬辰,市委副书记马希良等参加活动。市委常委...
咸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咸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