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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天降横祸 27岁小伙左眼被坠落电缆划伤

华商报 2017-11-10 02:27 大字

小孙的左眼已经做了手术,是否会影响视力还有待观察

11月9日,和兴堡村口,电缆散落在路上本组图片由华商报记者 杨皓 摄

华商报讯(记者 杨皓)上班路上,27岁的小孙被一根突然坠落的电缆挂住了脖子,继而从摩托车上重重地摔了下来。更要命的是,他的左眼被电缆裸露的部分划伤,今后是否会影响视力还是未知数。

电缆坠落挂倒骑摩托小伙

致其左眼受伤

据家住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和兴堡村的小孙介绍,11月8日清晨6时40分许,他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去上班。在经过村口时,空中悬着的一束电缆中突然有一根掉了下来,先是打了他一下,然后挂住了他的脖子。由于摩托车仍在继续前进,小孙最终被这根电缆拉倒在地上。接着,小孙发现自己的左眼看不清东西了。

“我当时车速并不快,还戴着安全帽,要不然受伤就更严重了。”昨日,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眼科病房内,左眼上贴着纱布的小孙心有余悸地说,由于事发时天色尚早,附近也没有人经过,他只好忍着剧痛挣扎着爬了起来,然后自己捂着眼睛乘车到了咸阳市中心医院。到了医院后,医生检查发现小孙眼球破裂穿孔,并于11月8日下午,给小孙做了眼部手术。目前,小孙仍处在观察期,这次受伤是否会影响他的视力还不得而知。

昨日,小孙的父亲孙先生说,他们了解到,刮伤小孙的电缆属于通信电缆,事后,他们跟电信、广电、移动等通信公司进行了联系,但是这些通讯公司不是否认这电缆是他们的,就是没有回音。

“伤了眼睛可不是小事,这事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吧。”昨日,孙先生说,事后,他也在事发地进行了拍摄取证,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律师:若无法确定谁家电缆致人受伤,应共同担责

昨日上午9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和兴堡村口,可以看到这里正在进行拆迁,村道两侧随处可见被剪断的电缆,或是悬在空中,或是耷拉在地上任由过往的车辆从上撵过。在小孙出事的地点可以看到,随着几根电线杆的倒下,原本悬在空中线缆,已经靠着路边散落着,地上有几根小拇指粗细的电缆,但看不出来到底属于哪家通信运营商。

和兴堡村一名村干部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也是刚刚得到小孙受伤的消息,但是这些电缆架设已经有十多年时间了,涉及数家运营商,现在真不好确定到底是谁家电缆挂伤了小孙。

那么,谁应该对小孙造成的伤害负责?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脱落横垂在公共道路上的电缆对人造成伤害的,若无法确定具体某一根或某几根电缆线导致事故发生,作为电缆线所有权人,所涉及公司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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