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兰路街道社区“大党委”制提升基层党建活力
郑莹 记者 张文平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扩大党在基层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7月17日下午,西兰路街道分别在聆水居社区、滨河西路社区召开了社区“大党委”成立会议,在聆水居社区和滨河西路社区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制。
在聆水居、滨河西路社区“大党委”成立会上,西兰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峰同志分别宣读了《中共西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聆水居社区(滨河西路社区)成立“大党委”组织机构的批复》。随后,聆水居社区大党委书记贺鹏同志宣读了《聆水居社区大党委工作职责》;滨河西路大党委书记李军同志宣读了《滨河西路社区大党委工作职责》。接着,副书记高峰为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及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现场颁发了工作聘书,咸阳市种子站、物业公司、实验小学、爱尔眼科等大党委兼职副书记代表、大党委兼职委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充分借助社区“大党委”平台,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精细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最后,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欢利同志就如何做好社区“大党委”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为社区“大党委”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一要充分认识成立社区“大党委”制重大意义。成立社区“大党委”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拓宽党群联系渠道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夯实党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建立社区“大党委”制,打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的党建工作统筹起来,有效协调社区区域内的党建工作,构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利益共存、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双赢共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二要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制的职能作用,促进单位资源和社区服务共用共享。三要确保社区“大党委”工作高效开展。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组织机构,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社区“大党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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