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检察官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刘迟) “感谢检察官,这2000元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让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也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感谢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对我们这样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7月4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刑事被害人郑某某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孙某某,在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领取司法救助金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不容情,法外有情。司法救助就是这看似冰冷法律里存续的温情,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这两起案件均是渭城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提起诉讼的案件。案件办理中,检察长张辉在了解了刑事被害人的具体困难后,就指示相关部门,一定要用好司法救助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最基层、最需要救助的老百姓身上。
刑事被害人郑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者,因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开庭后,双方就赔偿一直未能协商一致,使得郑某某一直未得到任何赔偿。为了给郑某某看病,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生活陷入困境。受害人孙某某正值壮年,是一位山区的农民,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父母需要照顾。因为交通事故,使得左臂左手多处神经严重受损,为治疗伤病,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且案发后也未得到任何经济赔偿。渭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机制。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为郑某某和孙某某分别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000元,解决他们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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