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调解室 调出大和谐

西部法制报 2020-09-22 00:58 大字

本报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崔存文

8月27日,咸阳市礼泉县法院立案大厅里,法官审查立案、信访接待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诉前调解纠纷办公室内,张渊站在办公桌前,一边翻阅着案卷资料,一边和身旁的康相商谈工作。张渊爱站着,性子直,善于讲法说理;康相说话慢,性情温和,善于做思想工作。二人配合默契,许多难缠纠纷在他们的调解下迎刃而解。

诉前调解纠纷办公室在礼泉县法院二楼,面积不大的房间里摆放着电脑、办公桌、饮水机……

张渊和康相都是从政府部门的工作岗位上退休的,一位曾获全省优秀基层司法调解员,一位曾任礼泉县信访局副局长。二人在接待群众、调解纠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等方面都是行家,自从他们被礼泉县法院聘请为人民调解员后,在小小的调解室里,调出了大和谐。

这天上午,他们调解了两起纠纷。

刘某和范某是要好的朋友,来往多年。2014年11月的一天,范某因做生意向刘某提出借款20万元,刘某答应,当天范某便向刘某出具借据一张,约定月息为1.5%。之后的一段时间双方相安无事,谁知市场行情瞬息万变,范某在支付部分利息后,已无力履行当初的承诺。

于是,刘某来到礼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值班法官接待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纠纷办公室。张渊和康相听了刘某的诉说,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立即打电话给范某,让其来法院做诉前调解工作。8月27日上午,在张渊和康相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一个小时后,刘某和范某分别从法官手里拿到了民事调解书,刘某满意,范某心悦。

当天11时许,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里突然传来了忽高忽低的吵闹声。原来,家在西安市长安区的曹某与家在礼泉县叱干镇相虎村的张某因车辆过户发生纠纷,曹某怒气冲冲地拽着张某。此时,张渊刚接待完当事人,他顾不上喝一口水,立即将曹某和张某领至诉前调解纠纷办公室。听完曹某的叙述,张渊和康相批评了张某不守信用的行为,张某向曹某承认了错误,曹某也原谅了张某的过错,便向法院撤回了立案申请,随后双方走出了法院大门。

望着当事人离去的背影,张渊端起早已凉透的茶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康相拿起桌上的卷宗,又接着翻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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