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礼泉法院:抢抓执行“黄金期”获好评

阳光报 2020-01-23 05:57 大字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张军政)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日,离春节只剩下四天了,各家各户都开始准备年货迎接新年了。但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让他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利用春节前执行工作的“黄金期”,一天内替申请执行人讨回12万余元执行款,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称赞与好评。

据了解,张某甲、张某乙两人是亲兄弟,弟弟张某乙2017年向苟某借款13万元,哥哥张某甲为弟弟担保。因兄弟两人未按约定期限向苟某还款,苟某一纸诉状将两兄弟诉至礼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姓兄弟与苟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姓兄弟分期偿还苟某借款本金13万元及利息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85元。张姓兄弟在该案调解时给付了苟某1万元。但张姓兄弟却再未付款给苟某。无奈,苟某向礼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姓兄弟履行到期债务1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张姓兄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哥哥张某甲来院后,执行干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张某甲却称先与申请执行人苟某见面后再谈还款事宜。为了案件的执行,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苟某,并将张某甲的想法转达给苟某,苟某为表示自己的诚意,称他愿意与张某甲见面谈,并称他立即从西安赶往礼泉法院。在等待申请执行人苟某来法院的这段时间里,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甲释法明理,并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申请执行人苟某赶到礼泉县人民法院后,执行干警立即安排申请执行人苟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甲见面,双方见面后,被执行人张某甲让申请执行人苟某放弃部分,否则他没钱还款。但申请执行人苟某称如果他们兄弟俩当初能按照调解书按时履行,他可以放弃部分债权,但他们兄弟俩把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当成儿戏,调解书生效后两年了,一次也未履行,也未主动联系还款事宜,现在他坚决不放弃。但张某甲依旧不以为然,称不放弃部分他就没钱还款。鉴于被执行人张某甲的态度,执行干警决定对张某甲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张某甲看到拘留决定书后,这才意识到法律的威严,答应立即还款,并一次性向礼泉法院执行账户转入案件款12万余元,并称还未到期的钱尽快给付。

至此,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苟某领款时,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太感谢你们了,从早上10点多到现在快5点了,你们为了我的案子中午放弃休息时间,办理案件的态度真的让我感动,我做梦都想不到今天就能领到他们拖欠我几年的这十几万元,你们礼泉法院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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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礼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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