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法院移送“老赖”促执结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张军政)8月13日,咸阳市礼泉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季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礼泉县公安局侦查。
据了解,被执行人季某分别于2010年、2011年以做生意为由向同村陈某借款2万元,直至2017年,陈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礼泉县法院。经审理,礼泉县法院判决由季某偿还陈某2万元及利息。季某不服,上诉至咸阳市中院。咸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季某未能在判决生效后自觉履行,陈某遂向礼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季某拒不履行。执行法官李高超多次向其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季某依旧我行我素。礼泉县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冻结了其账户上的1万余元。执行法官让其在解冻该账户后将钱转入执行账户,但季某拒不配合。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季某2018年冬季领取了流转土地费2万余元,但其仍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季某,其态度恶劣,丝毫没有履行债务的意向。
被执行人季某不配合法院工作,并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极其恶劣,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经合议,礼泉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季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然而,被司法拘留后,季某仍没有意识到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以为拘留过后又可以“能赖则赖”。经合议庭合议,应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8月13日,礼泉县法院依法将季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礼泉县公安局。8月14日,季某得知事态严重,答应履行判决义务。后被执行人季某将执行款交到法院,申请执行人陈某已领取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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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礼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