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不断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
蓝天保卫战目标为:
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国家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任务。
碧水保卫战目标为:
到年底,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黄河流域水质“良好”势头,保持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水平。11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国家要求,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净土保卫战目标为:
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4月14日,省政府官网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中各市(区)年底前完成50%产业聚集区升级改造
2022年,《蓝天保卫战方案》的重点工作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实现全省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关中地区力争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
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年底前,关中各市(区)完成50%产业聚集区升级改造,4月底前完成产业聚集区排查工作,重点对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等10多个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涉有机化工生产的企业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10月底前各市(区)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关中地区年底实现钢铁企业及陕钢集团汉中分公司等5家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力争全省天然气消费165亿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40%;力争全省全面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a及以下标准汽油。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年底,全省(关中、陕北)清洁取暖率达90%左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大力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关中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年底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碧水保卫战方案》的重点工作是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长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巩固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对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2022年底,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黄河流域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日处理能力30万吨。
梯级深化黑臭水体整治,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在黄河流域逐步开展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
加快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泾阳、麟游、三原、富平、杨凌等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50个行政村治理任务。
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各市(区)严格水资源管理,2022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07亿立方米以内。
2022年底前,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在《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中,重点工作为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推荐清单,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咸阳市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督促宝鸡、汉中、铜川等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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