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检察院 司法救助案件受害人

咸阳日报 2021-09-17 08: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9月7日,泾阳县检察院一行来到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安某家中,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司法救助材料审查。

2020年4月,泾阳一小轿车当街爆燃致1死1伤。县检察院的干警了解到受害人因受重伤丧失劳动能力,看病至今已花费50多万元。妻子身患重病,依靠打零工维持生计。11岁的女儿系在校学生,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窘迫。目前为止,尚未得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经济赔偿,又因前期治疗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难,也无法再继续就医治疗。根据这个情况,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这一举动也给这个家庭带来温暖和希望。

按照司法救助工作流程,办案团队来到受害人安某家里进行材料审查,经审查认为,受害人安某及家属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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