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批捕一盗窃犯罪团伙

西部法制报 2020-07-07 08:41 大字

本报讯(孙炎楠)近日,咸阳市泾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个盗窃建筑工地扣件的犯罪团伙。

经审查,2019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发现一些建筑工地看守不严,工地上用来固定脚手架的扣件随处可见。在得知扣件每个价值6元左右后,张某某纠集亲属、同乡等5人,共同出资购买了面包车等作案工具,白天到建筑工地踩点,晚上对建筑工地用的扣件进行盗窃。半年内,张某某等5人先后流窜于西安北郊、鄠邑区,咸阳三原,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等地的建筑工地实施盗窃,并在西安专门租赁仓库,用于存放所盗窃扣件。张某某等5人通过微信联系何某等人,以每个3.5元的价格出售所盗扣件。何某在明知扣件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其已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张某某等5人共作案14起,涉案金额达7.7万元,数额巨大,泾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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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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