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批捕一起诈骗案嫌疑人
本报讯(通讯员王宴慧)近日,咸阳市泾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多年从事种猪倒卖生意。2020年3月,李某通过某种猪销售服务微信群,主动添加受害人马某、贺某为好友,并向马某、贺某提供种猪图片、视频以及与他人交易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虚假信息,使马某、贺某信以为真,从而骗取二人共计5万元。泾阳县检察院认为,李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显而易见,其行为本质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完全符合诈骗罪的行为特征,遂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该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微信诈骗行为隐蔽性强、方式多样、危害性大,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不轻易添加陌生人的微信,不进行微信刷单、贷款,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给陌生人转账,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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