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范思泓:对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及时跟进
本报讯(记者 王何军)2月22日,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就陕西法院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依法及时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答记者问。对全省各地已经出现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法院及时跟进,提前研判,目前已立案4件,审结4件,实现了快审快判。
据范思泓介绍,全省各中级法院均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相应专班,密切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的分工配合和工作衔接。对全省各地已经出现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及时跟进,提前研判,为快立快审快判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打下良好基础。目前法院已立案4件,审结4件,实现了快审快判。
近期,咸阳市泾阳县法院、乾县法院分别对两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完成审判,两起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均在24小时内完成;西安市长安区法院2月14日对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后,2月21日,再次对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审理并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级法院对所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一律依法从严打击,有力震慑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特别注意正确适用“两高两部”《意见》,严格依法审判,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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