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花式”遮挡车牌 后果很严重

咸阳日报 2019-07-26 06: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任凤)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部分车主心存侥幸上演视觉版的“掩耳盗铃”,真以为把车牌遮挡了电子监控就拍不到了。

近日,泾阳交警查获3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3日,一男子驾驶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泾三交界处时,为躲避监控抓怕,男子“突发奇想”将车牌折弯,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拍到,不料行驶途中遇交警检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刘某作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刘某现场恢复号牌原貌至违法状态消除。

7月11日12时许,民警在辖区107省道由东向西392公里处巡查时,查获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检查,该车女驾驶员昝某,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便动了用黑色塑料袋将车牌遮住的歪脑筋。民警现场责令其将车牌恢复原状,同时向其讲解了故意遮挡号牌的相关法律依据和危害,并依法对女驾驶员昝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14日10时41分许,一辆银灰色机动车停在云阳镇医院门口信号灯附近的人行道上,车辆后牌照被刻意地遮挡着,这一画面正好被电子监控拍下。随后,民警对该车行驶轨迹和外貌特征进行了研判分析,并确定违法车辆的信息,等待车主的将是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且勿抱侥幸心理,安全文明规范行车。

相关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予以罚款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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