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从严整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0066号问题
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 实习记者 计肖)连日来,淳化县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0066号群众投诉反映“城关镇柳沟村该村有一个厂子将很黑的污水排到沟里,距离厂子400米左右处就是水源和水厂,村民担心污染水源和水厂”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关街道办进行核查。该企业为2019年12月31日注册的中药材种植企业,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21年12月1日开始间断性生产。该厂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全部废水经管道排放至有防渗措施的收集池,防渗措施采用塑料和无纺布,但存在少量破损情况,造成局部土壤污染。由于该企业生产时间短,废水量少,所以废水一直暂存在废水池中未转运,不存在对400米左右的水源及水厂污染。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县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整治标准,立即对该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并对整治后的现场及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同时,给予城关街道办环保干事张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柳沟村环保网格监管员苗宾县全办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工资,柳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孙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责“散乱污”监管工作的宋军同志诫勉谈话处分。 (B)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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