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检察院 “三步走”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咸阳日报 2020-10-09 08: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法和公安部发布了窨井盖相关刑事办案指导意见,随后又发布了“四号检察建议”。为了确保“四号检察建议”和相关指导意见在县域内落到实处,淳化县检察院立足各项检察职能,先后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该项工作。

该院组织干警走访了民事、行政审判部门的主办法官,同时在驻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查询了相关案件台账,了解核实辖区内近五年来是否存在因窨井盖问题导致的侵权案件和行政违法案件,对线索进行研判。根据走访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县住建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相关工作部门在窨井盖采购、施工和巡护,行政和司法衔接等多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窨井盖监管效率。

同时,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部分办案一线民警进行了座谈,检察官向民警解读了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要点,就办案实践中存在的取证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为日后办理该类案件打下基础。(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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