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严惩恶势力犯罪
本报讯(通讯员张雪波)4月28日,康某、南某某、姜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罪恶势力案件在淳化县看守所开庭审理,咸阳市淳化县检察院干警出庭支持公诉。
鉴于该案证据繁杂、影响较大,当日上午,淳化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该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交换了意见。当日13时,淳化县人民法院在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认可审查起诉阶段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了解,该案是淳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三起恶势力案件,也是第二起全案认罪认罚的恶势力案件。截至目前,该院起诉的恶势力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已达82.6%。据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的淳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路介绍,认罪认罚制度的严格依法适用,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彰显了该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打击的决心,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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