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 罚款+拘留+吊照
本报咸阳讯(记者李小刚)10月16日,淳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马家中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违法,驾驶人白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当日20时许,马家中队民警在官庄街道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沿官庄街道由南向北行驶时行迹可疑,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白某某身上有很重的酒味,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8.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后发现,白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属于营运车辆,民警根据规定对白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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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淳化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