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着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本报讯(吴晓文)淳化县法院是省高院确定在咸阳市基层法院开展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唯一一家试点法院。今年以来,该院党组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力打造人民陪审员“一院一品牌”亮点工程。
该院通过层层筛选,提请人大正式任命人民陪审员48名。该院改变过去对人民陪审员的传统管理模式,重新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规范》《法官、人民陪审员双向互评表》等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流程、参加合议和考评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院首次由三名审判员、四名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达到参审实质化,助推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职。依照《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励办法》,该院把过去陪审一件案件补助50元的标准,提高到每件补助100+n元,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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