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审理离婚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4-23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解少飞)咸阳市淳化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不辞劳苦,将法庭设在相距1500公里外的四川省某监狱。日前,他们在高墙内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

范某与杜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后来,杜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入狱。为此,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杜某解除婚姻关系,由其抚养孩子。

办案法官经调查核实,被告杜某在四川省某监狱服刑,无法到法庭参加诉讼。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奔赴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案件的行政庭庭长郭红利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听了法官讲解法律,被告杜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伤害到夫妻感情,自己未尽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并表示在监狱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由原告范某抚养,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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