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在扫黑除恶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咸阳日报 2019-01-25 08:48 大字

本报讯(蒲大伟 徐莎莎)淳化县纪委监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监督执纪工作。

淳化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优先处置。同时,重点查处把持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问题,盯住村居干部这个重点人群,重点查处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问题。

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公室充分发挥巡视巡察作用,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腐问题的举报反映,及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加强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确保除恶务尽。

县纪委监委与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印发《关于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重要案件同步办理、重大案件会商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快速移交、无缝衔接。与此同时,严格落实基层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机制,由淳化县纪委分管常委定期听取片区工作,掌握涉黑涉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打铁必须自身硬,淳化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员,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

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办,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共用、案件共办、成果共享的线索核查机制,实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重要案件同步办理、重大案件联席协商。严格落实线索举报人保护措施和举报奖励兑现制度,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黑恶势力打击报复。2018年以来,全县共掌握涉黑涉恶线索8条,立案4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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