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证+酒驾” 长武交警依法处罚

咸阳日报 2020-11-13 07:47 大字

本报讯(洪强 记者 沈广睿)为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扎实落实冬季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长武县交警大队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期间查处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45分许,长武交警大队亭口中队民警在矿区公路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M****3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检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陈某某神情慌张且满口酒气,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陈某某称自己是B证但是没有带证件,于是民警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号码。经查询,民警发现陈某某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随后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8.8mg/100ml。但是该驾驶员拒不承认自己喝酒,一口咬定自己喝的是红牛。

经过民警告知该驾驶员饮酒后的处罚以及后果后,其终于承认自己在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瓶啤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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