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大情怀公正亦温情 记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人民法庭
法官送法进乡村。
本报记者刘鸯郭朝霞通讯员杨焱刘孝利
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人民法庭里,法官们坚持以稳定为第一要素,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018年,亭口法庭全年办案无一案超审限,无一上诉案件。2016年、2017年,该庭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探索“三融”机制 做到案结事了
“判决书好写,但矛盾难解。虽然结了案,但不能完全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社会效果并不好,所以要从思想上解除症结……”亭口法庭庭长贾和平如是说。
今年以来,亭口法庭探索建立“融情、融理、融法”的“三融”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群众满意。该庭自“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成立4个月以来,进行庭前调解、接受委托调解、参与司法调解案件64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老高名叫高仓儒,退休前是一所学校的校长,他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3个月里,老高参与调解纠纷50余件,凡是经老高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没有一件回头起诉的,老高成了亭口法庭名副其实的“金牌调解员”。
“调解是件苦差事,年纪大了,就别再自寻烦恼了,安享晚年吧。”老高刚当上特邀调解员时,家人便苦口劝说。可干了一辈子教育工作的老高,乐意当民间的“和事佬”。他手里密密麻麻的工作手记,大多记录了家长里短的麻烦事和街坊邻居的纠纷事。最近一次调解中,一方当事人向调解中心递交了起诉状和同意调解的意见书,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打工,不方便到调解中心,老高凭着起诉状上的信息,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通过电话分别联系双方,征求意见,苦口婆心相劝,讲友情、讲乡情,讲道理、讲法理,在老高来来回回的电话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及时履行了承诺。该案中,双方没有多跑路,没有多说话,老高只是利用电话这个小小的工具,就使双方当事人背靠背解决了纠纷,提升了调解效率。
在调解一起纠纷案中,因一方当事人痛失亲人,与某单位发生纠纷,该案几经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调解不下。老高得知后,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借助邻里乡亲的关系,化解了这起纠纷,最终使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的补偿,案件圆满化解。
打造便民诉讼“门前岗”
“我的案子是在亭口法庭现场立案的,不用大老远再到县法院去了,而且案件调解成功。这不,才立案两天时间,对方当场就向我退还了案件款。”近日,拿到调解书的当事人周某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我在外地打工,回来一趟不容易,这次亭口法庭立案后,就办完了案件上所有的事情,对我们这些外出务工的人员来说太方便了。”
从2017年7月1日开始,长武县法院在各基层法庭开设立案接待服务窗口,亭口法庭启动了现场立案,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此外,亭口法庭主动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前的诉讼辅导,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结合具体案情告知当事人可能发生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以及可能存在的败诉风险和执行风险,并向当事人提供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引导当事人对诉讼结果进行理性判断、合理预测,自愿选择非诉途径化解纠纷。
同时,亭口法庭还提出了“立等”拿到调解书的承诺,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办案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加盖法院印章,几分钟就能送达当事人,高效便民,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当事人周某就是如此。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亭口法庭共受理案件163件,结案143件,其中调解结案100件。
多年来,亭口法庭致力于做好派出法庭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便捷服务群众诉讼的“门前岗”,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沟通联系基层管理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连接线”,服务全镇发展的“冲锋舟”,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排头兵”,着力建设优秀法庭、便民法庭,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践行初心和使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而温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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