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促再婚感情破裂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王江瑞王彦飞)2月18日,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原、被告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樊某与王某于2015年在网络上相识、相恋,2016年2月,樊某从外地来到长武县与王某相见,后来二人领证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网络与现实差距较大,二人生活习惯迥异,婚后夫妻感情变淡,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2017年1月,樊某选择分房另住,夫妻双方婚姻生活有名无实。樊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王某离婚,而王某则不愿面对自己再次离婚的现实。于是,樊某诉至长武县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离婚。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考虑原告的娘家在千里之外,又在长武县无亲友,立即联系原、被告前来法院应诉。因雪天路滑交通不便,当事人不能及时赶来,办案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在现场,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双方均是二婚。法官苦口婆心做工作,想方设法促使二人和好,希望他们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但是原告樊某坚称这段婚姻让她很痛苦,非常想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
之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并确认双方无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及债务,被告王某也认为这段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在法官多次调解夫妻和好无望的情况下,原、被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樊某与王某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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