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法院 “零距离”警示教育村干部

咸阳日报 2018-12-28 09:07 大字

本报讯(彬法)12月25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对邹某贪污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彬州市太峪镇、北极镇、永乐镇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约60人参加了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邹某利用任职村干部职务期间,贪污群众低保资金92000元,请求法院以贪污罪进行惩处。审判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后,将案发起因、犯罪经过在法庭上全面、直观地呈现出来。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案件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本分做人,履行好村干部应有职责。(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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