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件款20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刘嘉通讯员王健)6月30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件款集中发放仪式,为9名申请人发放案件款200余万元。
案件款中最大的一笔为工伤赔偿金,达95万余元。申请人张某的丈夫李某系西安某押运公司员工,2016年11月的一天,李某上班过程中,突感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然而,用人单位坚决否认李某是工伤死亡,并先后通过复议、一审、二审,请求撤销县人社部门对李某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0年3月,法院判决支持了县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要求被告西安某押运公司赔偿张某及其未成年子女共计95万余元赔偿金。
案件胜诉了,但被告却不履行判决义务。5月18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冻结,并联系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释法析理,要求其3日内履行法院判决文书全部义务,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表示同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6月22日,被执行人主动将全部案件款交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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