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偷运建筑垃圾 杂物堆放绿化带 城管航天基地支队通报5起典型案例

西安晚报 2020-04-19 00:48 大字

城市绿地上擅自堆放杂物破坏绿化城管航天基地支队供图

建筑垃圾交由无资质车辆运输、非指定地点倾倒、堆放杂物破坏绿化……4月17日,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上,市城管执法总队航天基地支队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案例1

用面包车装运建筑垃圾

2月28日凌晨,航天基地支队执法人员在韦大路检查时发现,陕西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一项目工地施工人员正给路旁一辆陕A牌照面包车上装建筑垃圾。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面包车未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勘验取证。

经查证: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执法人员根据其建筑垃圾方量较少的情节,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无资质车辆清运垃圾

3月5日21时30分,航天基地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出土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将建筑垃圾交由一辆陕A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俗称前四后八)进行清运,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工地停止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并对项目工地现场负责人陈某进行调查询问。

经调查,该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由多辆无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其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严重扰乱复工复产秩序及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依据《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做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在区外工地装载建筑垃圾

3月9日,航天基地城管执法人员在航天大道检查时,先后发现两辆陕A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清运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对车辆及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经调查,两辆车均从周至拉运沙石送往韦鸣路商砼站后,又在区外工地装载建筑垃圾准备拉往周至进行倾倒,在途经航天大道时被执法人员查处。以上车辆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属无资质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执法人员考虑到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和本案查处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实际,决定分别给予车辆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按照城管执法属地管理原则,随后,城管航天支队将涉案工地线索通报给周至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4

非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3月6日20时50分,航天基地支队执法人员在韦鸣路检查时发现一辆渣土车在绿蜻蜓农场东北角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经调查,该车具有合法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并按规定办理了建筑垃圾清运证。证件显示建筑垃圾倾倒地为“三益村幸福林带黄土回填点”。驾驶员梁某驾驶车辆从一建筑工地拉运建筑垃圾(黄土),途经韦鸣路时为节省拉运费用,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在绿蜻蜓农场东北角。

该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倾倒行为被查处后,该公司立即组织对倾倒垃圾进行了清理。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所属车队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城市绿化带内堆放杂物

3月16日,航天基地支队执法人员在航天中路巡查时发现,航天中路与神舟六路十字西北角有人在绿化带草坪施工。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后发现,系一电力科学研究院在围墙施工时,工作人员为施工方便,擅自将建筑物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杂物堆放在绿化带草坪上,现场未采取任何防止绿化草坪损毁措施。经核实,该处占用绿化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占用绿化审批手续;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现场绿化占用及损毁情况进行测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属擅自在城市绿地内堆放杂物行为。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做出:“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缴纳了罚款,并在绿化部门监督下对损毁草坪进行了补栽恢复。

记者王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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