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汉代古墓 4名男子被判刑

西安晚报 2019-11-27 05: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11月26日记者从周至县人民法院获悉,25日,该院依法对一起团伙盗墓案进行宣判,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雷某某和刘某6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听说周至县广济镇有古墓,便联系被告人赵某某、雷某某、刘某等商量一起盗掘古墓。2018年12月,4人利用探杆等工具对古墓位置进行勘测,探得古墓位置后便使用洛阳铲等工具轮流挖掘盗墓,从该古墓中盗得12枚汉代五铢铜钱(经鉴定,为汉代一般文物)。4人随后驾车逃离。案发后,通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4人先后落网。后经西安市文物局确认,被盗墓葬处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为汉代古墓葬,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共同盗掘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盗掘古墓葬罪。在共同犯罪中,4名被告人轮流盗掘,行为积极主动,均系主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法院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雷某某和刘某6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新闻推荐

夯实责任激发干劲 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 专访曲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姚立军

■记者王卉“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一定要把责任夯实,同时激发一线扶贫干部的工作热情,用大家的才智一...

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