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文明行为

西安日报 2019-09-03 04: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顾荣)在《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周至县将通过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规范、引导公民文明行为,巩固创文成果,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开展“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条例》中,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不乱扔动物尸体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规定,动员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关于文明出行的各项规定,在全县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车辆不乱停乱放、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培养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开展“保护父亲山,爱我大秦岭”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爱护秦岭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捡拾垃圾活动,净化秦岭山区环境;开展秦岭生态知识宣传,不断强化市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开展“文明健康生活有我”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关于文明健康生活的各项规定,大力宣传文明用餐,合理消费,不铺张浪费;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等公共资源;绿色出行,提倡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节俭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光盘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红白喜事简办等,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

开展“文明旅游我践行”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关于文明旅游的各项规定,教育干部群众在外出旅游参观时尊重当地历史文化风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不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爱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刻画、涂画、张贴,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要遵守规定等。

开展“文明上网我参与”活动。结合每月开展的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宣传文明上网,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正确使用网络,发挥网络正能量,践行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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