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检察院起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5-18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嘉通讯员祝莎莎)近日,西安市周至县检察院依法向周至县人民法院起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4月15日,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哑柏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有超员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28人,其中,2人为幼儿园工作人员、26人为幼儿园学生,属严重超员。车辆驾驶人吉某某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周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吉某某在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幼儿园学生上学的过程中,运输乘客严重超过额定人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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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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