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晒薪白居易 □李星涛

淮河晨刊 2019-04-28 08:31 大字

白居易像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举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史称“元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又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

白居易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推陈出新,提出了诗歌要关注时事的独特见解。他在《与元九书》中倡导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具有现实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年—779年)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强烈的针砭作用。今天,我们在阅读白居易一系列关注民生的众多诗篇中,还发现了他在不同时期所作的以诗晒薪的“俸禄诗”。倘若我们将这些近似于现在“晒工资”的诗句挑出来细读,就会发觉,这些诗句不仅加深了我们对唐朝工薪政策的了解,而且还让我们对白居易清廉勤政的为官作风有了更深的认识和评价。

白居易喜欢在诗中“晒工资”是南宋人洪迈发现的。洪迈在他的《容斋五笔》中记述说:“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虽波及他人亦然。其立身廉清,家无余积,可以概见矣。”如果将这些“晒工资”的诗句以年代连缀起来,我们就会得到一份白居易一生清晰的个人财产清单。

贞元十六年二月,白居易以优异成绩考取了进士。在其后数十年的仕途生涯中,白居易担任过不少不同岗位的官职,从他不同时期的诗文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俸禄的多寡。从这些自报官俸的诗句中,可以看出他的清廉、奉公和磊落。

早年,白居易写过一首《初除户曹,喜而言志》的诗:“诏授户曹掾,捧诏感君恩。感恩非为己,禄养及吾亲。弟兄俱簪笏,新妇俨衣巾。罗列高堂下,拜庆正纷纷。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俸禄虽薄,但一家人和睦相处,衣食无忧,其乐融融。其自足之情溢于字里行间。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白居易三十二岁,参加“书判拔萃科”(相当于司法专业考试)登第,获授“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职。他写诗介绍自己的工资收入:“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可知唐德宗时期的秘书省校书郎(相当于中央图书馆研究员),月薪是16000文钱,按中晚唐时铜钱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大约是15000元人民币。这个薪俸水平,足以让白居易衣食无忧,过上了“一马二仆夫”的城市中产生活。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西安周至县)尉。白居易在周至县担任县尉时,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体察民情、了解民心。农忙季节,他还屡屡躬耕于野,和百姓一起劳作,一起吃住。其不朽名篇《观刈麦》为他任周至县尉次年夏忙时所作。“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诗人对自己不事稼穑而能有三百石的俸禄,年底有余粮而深感惭愧,愈加尽职为民做事以回报。

白居易初到长安时,曾带着诗文作品拜谒前辈顾况。顾况看了白居易的姓名,开玩笑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意思是,小子,你想长安当“京漂”,那可不容易,得有真本事。及至看了白居易的作品,深为折服,又说:以你的才学,“居即易矣”。小白果然没有让老顾失望,考中了公务员,起始薪水就是每月16000文。不过,以这个收入,白居易还无法在京城购房,只能在比较偏僻的长安城常乐里租房子住。后来他回忆说:“贞元十九年春,居易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始于长安求假居处,得常乐里故关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

元和三年(808年),三十七岁的白居易迁为左拾遗,入充翰林学士,相当于皇家顾问机构的高级研究员,他又写诗“晒工资”了:“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可知此时白居易的工资比起始薪水上涨了60%,年薪300000文,折月薪25000文。此时的诗人,仍在考虑如何直言上谏,问心无愧地对得起自己的俸禄。

元和五年(810年),白居易申请调任“官京兆府户曹参军”,相当于负责民政与财政的首都市长助理,此时他的工资收入是:“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喧喧车马来,贺客满我门。不以我为贪,知我家内贫。置酒延贺客,客容亦欢欣。笑云今日后,不复忧空樽。”月薪是4—5万钱(又升工资了),此外还有每年200石粮的禄米。虽家里内贫,但客人来了,还是有钱买酒喝的。

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四十四岁,因直言敢谏,得罪了朝中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相当于下放到江州当巡视员,是一个闲职。也是在江州司马的任上,白居易作了著名的《琵琶行》一诗,与天涯歌女生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病相怜之感。不过,他的工资待遇并不低:“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比当官京兆府户曹参军时又有了大幅的提薪,这个收入,足以养活诗人一家人了,用诗人自己的话来说,“薄俸可资家。”从中也透露出大唐当时雄厚的经济实力。

818年冬,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在忠州为官的20个月里,白居易公正廉明,深受百姓爱戴。史书记载,白居易任忠州刺史“忠国事,劳民事,劝农生产、鼓励农桑,身先躬行、省事宽刑、怜老爱子,开山修路、植树种花、与民同苦乐”。面对唐改“租庸调”为“两税法”之后赋税日重、民生疾苦的情形,他上书向皇帝建议“宿弊必除,旧章咸举”。并在忠州竭力推行这一政治主张。自白居易就任刺史后,忠州连续两年大丰收。白居易曾在衙前宴请府吏和州民,兴高采烈地欣赏“蛮鼓声坎坎,巴女舞蹲蹲”。可以说白居易虽身体未受朱轮五马恩,却尽职尽责配受这朱轮五马恩。

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五十一岁的白居易罢任杭州刺史(相当于杭州市长)。又写诗说:“三年请禄俸,颇有余衣食”;“移家入新宅,罢郡有余资。”可知他当了三年杭州市长,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显然工资很高。随后,白居易改任苏州刺史,又写诗晒了一次工资:“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继而又写道:“重裘每念单衣士,兼味常思旅食人。”其拳拳忧民之心,跃然纸上。

大和三年(829年),五十八岁的白居易以“太子宾客”(太子东宫属官)的身份分司东都洛阳,工资是“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月薪达到8—9万钱,迈入百万年薪(折算成人民币)的行列。对这个收入,白居易自己是比较满意的,自称“老宜官冷静,贫赖俸优饶”。算是今天的高薪阶层了。

大和九年(835年),白居易已经六十四岁了,改授“太子少傅”,还是分司东都。太子少傅是非常高的官位了,属于“国家领导人”行列,待遇自然不会低到哪里去:“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又问俸厚薄,百千随月至。”月薪是100贯钱,即月收入10万钱,而且很清闲。白居易自言当了七年太子少傅,“品高俸不薄”,一直领着高薪。之后,白居易致仕,晚年生活也过得非常舒服,因为唐代政府对退休的五品以上高官,照例要发放一半薪水,直至终老。白居易在职时月薪为100贯钱,退休后便可以领到每月50贯的工资,有诗为证:“全家遁此曾无闷,半俸资身亦有余”;“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晚年白居易过的日子是这样的:“俸随日计钱盈贯,禄逐年支粟满囷。”工资基本上花不完。

晚年白居易又购置了一套园林式豪宅,位于洛阳城履道里。这豪宅到底有多豪呢?看看白居易自己是怎么说的:“吾有第,在履道坊。十亩之宅,五亩之园。有水一池,有竹千竿。勿谓土狭,勿谓地偏。足以容膝,足以息肩。有堂有庭,有桥有船。有书有酒,有歌有弦。……妻孥熙熙,鸡犬闲闲。优哉游哉,吾将终老乎其间。”得,白老师不但喜欢“晒工资”,还“晒房”。购买这套豪宅时,由于现钱不够,白居易用两匹宝马抵了一部分房价。这一细节,白居易也在诗序中晒出来:“买履道宅,价不足,因以两马偿之”。

白居易临终之前还未忘晒晒自己的生活。他在《自咏老身示诸家属》诗中云:“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夫妻偕老日,甥侄聚居年。粥美尝新米,袍温换故绵。家居虽濩落,眷属幸团圆。置榻素屏下,移炉青帐前。书听孙子读,汤看侍儿煎。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支分闲事了,爬背向阳眠。”此时,悟彻人生的白居易,淡泊明志,慎终如始。较之那些欺民纳贿、巧取豪夺、未能善终的贪官而言,实在让人景仰。

武宗会昌六年(公元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洛阳香山,享年75岁。他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白居易之所以频频“晒工资”,显然说明了他拿到的钱清清白白,不怕别人知道。古代没有官员财产公示的制度,像白居易这样喜欢在诗中“晒工资”的官员,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是相当稀罕的。三国时,诸葛亮向刘后主上了一份奏疏,自言:“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后人戏称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诸葛亮也成为了“官员财产公示第一人”。但坦率地说,诸葛亮的这个“财产申报”,还是有点语焉不详,自己的收入究竟有多少钱,并没有详细交待清楚,不像白居易,几乎每换一个岗位,都会写一首乃至几首诗来来“晒工资”,数目也说得一清二楚。

白居易通过自己的诗文,真真切切地将自己的实际俸禄说得明明白白,让后来人了解得清清楚楚。他用诗歌公示家产,表白心境,一不让别人有贿赂的机会,二不给自己留下纳贿的空间,同时也用来经常警醒自己。有一事例可以作为佐证。白居易杭州刺史任期满后,离开时带回两块天竺山石,以资纪念。可当诗人有一天摆弄石块时,却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不清白”的事情。他甚感对不起杭州,对不起天竺山。并推己及人:如果每人都这样做,都拿几块石头回家,那天竺山的石头,不就要被拿得一块不剩?自己身为刺史,作为杭州的父母官,理应以身作则,不取当地的一草一木,一水一石。石既已被取回,即使放回,也已铸成大错。尽管用千金来抵此二石,也无济于事了,故懊悔不已,痛心疾首地写下忏悔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这首忏悔诗虽不是晒工资,但晒的却是诗人干净的灵魂。

由此可见,白居易之所以敢于晒出自己的薪水,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他具有一腔爱民疾苦的廉政情怀。他的这种将官俸公诸社会的做法,不但体现了他的源清流净、竭诚尽节的人格品质,而且也为后世官员励志砺行、廉洁从政开创了先河,树立了千古榜样。

作者简介

李星涛,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先后在《星星·散文诗》、《散文百家》、《湖南文学》、《山东文学》、《短篇小说》、《绿风》、《散文诗》、《诗歌月刊》、《诗潮》、《上海诗人》、《中国铁路文艺》、《散文诗世界》等杂志发表诗歌、散文、小说若干,参加过第十八届全国散文诗笔会,有作品入选多种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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