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雇凶伤人受严惩派出所长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西安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零容忍” 212人受到党纪政务和组织处理23人被移送检察机关

西安日报 2018-12-11 04: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艳通讯员袁战鸿)“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村支书王朝阳雇用社会闲杂人员,多次殴打致伤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受到免职、开除党籍处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灞桥区红旗街道湾子村王岁峰等三名村干部强揽工程、阻拦施工,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西安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44件,办结151件,立案查处91件,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组织处理49人,移送检察机关23人,联合公安机关等采取强制措施112人,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西安市纪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督办机制。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交办问题线索,听取情况汇报,指导工作推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专人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

为了抓好线索排查,西安市纪委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与市扫黑办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区县巡察工作之中,并对2017年以来全市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将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充当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作为排查重点,动态摸排和核查工作贯穿全年。

“听一听群众背后的言论,看一看背后是否有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查一查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在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查办案件领导和督导的基础上,西安市纪委坚持对每一起案件抽丝剥茧,梳理问题根源,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案中案”。对群众反映的高陵区耿镇街道耿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安桥涉黑涉恶案件,西安市纪委历时三个多月,对其中党员干部涉嫌参与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查深究。分别对充当“保护伞”的耿镇派出所原所长尤战峰予以“双开”,对涉及违法犯罪的6名镇村党员干部予以“双开”或开除党籍,对涉及的其他50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一查到底”。针对长安区韦曲街道水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建民组织村民长期阻拦工地、强揽工程等问题,市纪委直查快办,与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专案组仅用6天时间查清高建民等人违纪违法事实,对高建民等3名党员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对高建民等12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此外,西安市纪委还严肃查处了雁塔区电子城街道曹家堡村以曹永辉、曹利伟为首的侵占集体利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及杨广辉、马铭等8名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1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0人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产生了良好的法纪效果。

据悉,下一步,西安市纪委将对反映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统筹调配执纪骨干力量,组建突击队,直接查办;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及“保护伞”的,优先处置;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的党员干部,从重处理。特别是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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