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已有80人被终身禁驾 其中66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西安晚报 2018-11-14 05: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袁玥)昨日,西安交警公布了2018年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共有80人被终身禁驾,其中66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14人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终身禁驾其实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它的准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4岁的张某涛,初次领证时间2017年6月19日,事故发生时,还在实习期,是“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中驾龄最短的被禁驾人。2017年9月1日18时30分左右,张某涛驾驶陕AQ56E5长安牌小型轿车沿周至县终集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邵家堡村路口处时,与由西向东的向某兰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向某兰死亡。案发后,张某涛求助路过的刘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到事故现场南边的地里,直到9月2日上午家里人找到他,才到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涛获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后款及《公安部123号令》第78条后款规定,对张某涛处以终身禁驾处罚。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驾驶人一旦被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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