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西北信息报 2018-11-01 08:51 大字

记者30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目标,到2020年底,农产品网上年度交易额突破75亿元。

《方案》提出目标,到2020年底,在西安市打造30个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8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0个知名网销品牌、25家农村电商示范企业、百名电商创业明星,培训农村电商人才12万人次,实现农村行政村物流覆盖率100%,村镇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80%,农村电商企业突破500家,农产品网上年度交易额突破75亿元。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引进不少于2家全国知名电商企业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周至县、蓝田县率先建成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该市农村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西安市将加快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均至少建立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镇级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开展产品展示、创业辅导、技术咨询、物流包装、营销宣传等工作,并由专人运营管理。完成建设并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合格,每个县级服务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镇级电商服务站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点给予2万元奖励。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在西安市打造25家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对具有示范带动效益,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本区县、开发区农村电商企业,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合格,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办)、示范村。每年组织一次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办)、示范村申报,经市商务局、市农林委考核评定合格,每个示范镇(街办)奖励50万元、每个示范村奖励10万元。

西安市将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园区建设。获得国家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县的蓝田县、周至县,2020年要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其他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对各区县、开发区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聚集区,入驻电商企业超过20家的,经市商务局考核评定后,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同时,鼓励农村青年依靠农村电商产业链,通过开设网店,经营冷链存储、快递物流等方式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实现创业就业。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电商带头人,特别是青年领头人。到2020年底,在西安市树立百名农村电商创业明星,每年评选一次,经市商务局、团市委考核评定后,给予每个创业明星1万元奖励。

此外,《方案》明确,西安市财政从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方案》所需奖补资金。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设立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推动《方案》落实。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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