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煤改气”“煤改电”最多可获得3千元补助
11月14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提到对参与实施铁腕治霾治理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西安部队等,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煤改气”“煤改电”城乡居民,每户一次性补助不超3000元。
奖补措施包括:燃煤锅炉拆改;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散煤治理方面;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8个方面,其中在散煤治理方面的措施有:
1.城乡居民“煤改气”补助。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鼓励城乡居民使用天然气替代散煤。对实施“煤改气”的城乡居民,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00元。
2.城乡居民“煤改电”取暖补助。对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鼓励城乡居民用电替代散煤。对实施“煤改电”的城乡居民,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00元。
“煤改气”“煤改电”按照“二选一”的原则进行补助。后期给予每户不超过1000元(市与区县各负担50%,开发区市级不负担,周至县、鄠邑区、蓝田县配套资金市级负担)燃气费、电费补贴,补助政策暂按1年执行。
3.农村居民使用高效清洁炉具补助。对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且当地输配电网等电力基础设施达不到“煤改电”条件,购买使用二次配风多燃料高效清洁水暖炉具的农村居民,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底。
4.洁净煤替代补助。对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且未享受农村居民高效清洁炉具补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使用洁净煤替代劣质煤采暖的,每户每年补助300元,其中,省级负担120元、市级负担120元、县(区)级负担60元(开发区市级不负担,周至县、鄠邑区、蓝田县财力困难配套资金市级负担)。政策执行期为2017年至2019年。记者 徐龙 郭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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