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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助力改善农村环境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处

西安日报 2017-09-21 10:07 大字

“市法院的同志真是为我们办了好事,办了实事,村容村貌发生了大改观,我们现在的生活也更加方便了!”勒马村民王大爷激动地说。勒马村隶属周至县终南镇所辖行政村,位于镇南4公里处的南横线一侧,距西安城区70公里。村委会下辖勒马和独立营2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共有682户,总人口2960人,现有耕地4520亩,主要以桃、杂果、养殖等产业为主。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勒马村村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该村的环境和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勒马村是终南镇的大村,人口多,街道多,占地广,该村生活垃圾无固定地方倾倒,影响了广大村民生活居住;村里主要道路没有宣传公示栏,上级政策文件村民只能到村委会了解或以村部集中开会的形式传达,非常不便利;村主干道也没有道路标识牌,给村民出行和外来人员识别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街道两侧未设置文化墙,村文化广场利用率低,晚上不能使用,村民文化活动得不到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该村的“第一书记”王培宇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及时向法领导进行了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多次指示,并派专人实地调研,反复论证,上报环境整治方案。结合勒马村的实际情况,该院党组多次开会研究,审定建设方案,用真情,出实招,扎实做好该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市法院首先以村庄环境整治为切入点,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确保整治实效。该院先后投资4万元,为村民按户购置了用于倾倒生活垃圾的垃圾桶,并在村主干道设置了固定垃圾箱,方便村里集中清扫运输。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反映该村的民风村貌,市法院在村主要街道设计安装了文化墙,在村文化广场安装了大功率照明灯具、休闲座椅、话筒扩音设备等。还在村口街道设置了固定宣传公示栏,便于及时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公示“党务、村务、财务”情况,并在所有街道设置安装了道路标识牌,方便群众生活出行。

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是整治农村环境、满足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用真情换民生,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市、县各级政府的好评。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愿与勒马民众携起手来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倡导文明乡风,努力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金明刚李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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