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劝酒需有度 这四种情形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各种酒局、饭局可能还得持续一段时间。而过年期间,因为喝酒进医院的案例并不罕见。如何“正确”喝酒安全喝酒?西安市阎良区法院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了建议。
据介绍,酒局上,如果出现以下四种情形,酒友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怎么不喝?是不是看不起我”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法官介绍,第二种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的行为,比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能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第三种则是明知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同桌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导致发生意外的。最后一种是明知饮酒者酒驾而未加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酒友也是有责任的。
法官介绍,因为饮酒发生意外,参与人员被判赔偿的案例并不少见。据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有男子同学聚餐后死亡,同桌27人全被判担责的案例。
2020年2月20日晚,张某根参加一年一度的初中同学聚会,因气氛热闹,他便多喝了些白酒,当日20时许,他独自驾车回家,21时14分许发生车祸,张某根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张某根系醉酒后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在本案中,张某根与沈某等共28人聚餐,其中6人与张某根同桌,在张某根已达严重醉酒程度时,聚餐者放任其独自离开,于情于理对意外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综合考虑张某根的死亡原因,及共同聚餐者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被告沈某等6名同桌聚餐者,每人承担5250元的赔偿责任,其余21名共同聚餐者,每人承担3150元的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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