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日供应量可达1.3万吨以上 水果日供应量1万吨左右 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西安市民请放心!

华商报 2021-12-24 02:10 大字

保持客观、理性、不添乱,是我们每一位市民必须尽到的义务。

在12月23日下午5时举行的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第34场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自贸区西安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李群刚就西安市实行小区(村)单位封闭管理措施之后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否充足问题,介绍了相关情况。

李群刚表示,西安升级疫情防控措施之后,市内一些超市、菜市场出现了抢购现象。需要向市民朋友报告说明的是,西安市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充足的、市场总体是平稳的,请大家放心。

针对近期疫情形势,西安市商务局已提前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督导保供应的商贸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调货、备货力度。

一是市场供应充足。全市蔬菜每日供应量可达1.3万吨以上,水果每日供应量1万吨左右。全市政府储备蔬菜2.54万吨,并且根据市场情况做好了投放准备。

二是外部供应畅通。加强产销衔接,巩固了四川、云南、贵州西南线,山东、安徽、湖北东南线,以及海南、广西南线等三个方向主要蔬菜产地的供应链。

三是末端供应稳定。目前全市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民生保障单位照常营业,完全有条件满足市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四是市场运行平稳。加强了市场保供工作专班力量,正在24小时开展运行监测和市场保供工作,坚持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处理,做好市场数据统计分析。从监测情况看,西安市蔬菜的批发、零售价格总体平稳。

与此同时,西安市商务局正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的要求,不断完善当前保供环节,公布了第一批市场保供重点企业名单,共66家企业,其中包括欣桥等蔬菜批发市场、华润万家、人人乐、盒马鲜生、每一天等品牌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支持市场保供企业正常经营、员工到岗上班、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顺畅。积极做好保供企业工作人员通行,以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华商报记者 肖琳

记者走访

探访陕西粮农集团:

米、面、油生产线24小时满负荷运转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探访了陕西粮农集团凤城七路应急保障仓库、西安物流配送中心、太华北路示范门店,了解到米、面、油供应充足,提醒大家不必抢购。

华商报记者在陕西粮农集团凤城七路应急保障仓库看到,现场整齐储放着米、面、油。负责人田志华介绍,仓库里共有米、面、油1000多吨,目前供应充足。此外,仓库还充足供应杂粮、副食、速食等。仓库边销边进,每天始终保持充足的货物量。

记者还走访了陕西粮农集团西安物流配送中心、太华北路示范门店,其西瑞、军星、天山、水鸭等品牌货物供应充足。

据了解,陕西粮农集团是全国和陕西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第一批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这次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粮农提前安排部署生产、调度、物流配送,给西安的门店、经销商提供了充足货源,并且明确表明“不涨价,不断供”。多条米、面、油生产线24小时满负荷运转。

陕西粮农营销物流集团副总经理孙哲说,在太华北路示范门店,12月22日晚市民很快将货品买空,物流配送中心马上补上了新货,“昨天一天卖了快一个月的量,还是提醒大家,物资充足,大家不要抢购。”

孙哲的同事贾琦坚守在集团在兴平的生产企业,他的爱人是西安一家医院的医生,在防疫一线,“孩子上初一,他们都回不了家,只好请亲戚接走了孩子,让孩子在亲戚家暂住。”孙哲说,为了保证各门店的货物供应,西安物流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工作到很晚。

目前,陕西粮农所属米、面、油加工企业年加工产能达近200万吨,明年预计突破300万吨。为了进一步提升应急成品保障能力,陕西粮农正在推进扩销增产行动,在省内外有关区域布局米、面、油生产加工线,产销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华商报记者 任婷

走访雨润农产品全球交易中心:

货源充足 价格稳定 采购方便

12月23日,因疫情防控,西安市进入小区封闭管理的第一天,市民最关心的蔬菜、水果、农产品供应是否充足、价格是否稳定,华商报记者走访了位于西安城北的雨润农产品全球交易中心。

上午11时,在雨润农产品全球交易中心,商户们介绍,目前全市水果供应正常。“水果的价格还是比较平稳的,毕竟人都出不了门,水果的需求量也少了很多。”一些商户介绍,受疫情影响,生意缩减三成左右。

记者在市场看到,不时有西安牌照的小型货运车辆驶入。“我在城西一小区外经营水果店,昨晚突然通知封闭管理,市民抢购,店里有些水果空了,今天特意来备点货。”小贩王师傅介绍,“价格方面没啥变化,以前卖多少钱现在还是多少钱。越是这种时候,咱越不能昧着良心涨价赚钱。”

记者走访发现,市民均可正常进入市场,但都需要戴好口罩、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码通绿码及行程码。华商报记者 谢涛 摄影 陈团结

部门行动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

哄抬价格最高可罚300万

12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告诫书指出,各相关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依法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五)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华商报记者 李婧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发现一起 严查一起

在12月23日下午5时举行的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第34场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丁景玺介绍了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零售药店等重点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

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丁景玺表示,坚持全链条追溯措施,严守进口冷链食品关。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规定和“陕冷链”追溯管理要求,具体来讲就是,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出入库必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得贮存生产经营“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目前,全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贮存生产经营企业260家、库存3153.64吨,录入“陕冷链”平台批次27473条、占全省72.7%,严格落实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

在药店监管方面,坚持全过程监管。一是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及进店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要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和购药人员核酸检测2个100%。二是严格要求零售药店落实进店扫码、测温、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持续筑牢疫情防线。三是12月18日起,已经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实行日检查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同时,全面加强对市场的检查排查工作,通过调研、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米、面、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动态,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的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目前西安重要民生商品的交易价格平稳。同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对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快准狠”的执法态势,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华商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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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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