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垫付的医疗保险金单位不返还 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涉及经济纠纷 建议走司法途径
市民武女士反映:她母亲是西安黄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2008年11月份和单位签署了《黄雁商务与退休职工关于办理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协议书,让她母亲自己垫付了1.2万元办理了市医保,承诺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后逐步还清职工垫付的医疗保险金,但到目前为止只给她母亲返还了3500元。希望能得到帮助。
三秦都市报以“热线实录”的形式,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刊登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引起重视。
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监察员通过注册信息预留电话,联系到西安黄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电话的一名女士称该单位目前已经没有办公地。随后监察员与武女士取得联系,武女士提供了其母亲与涉事单位签订的《黄雁商务与退休职工关于办理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其中明确了还款方式,但目前还款日期已过,未能偿还。当时该公司还出具了借款凭证。综上所述,该问题涉及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职权范畴,建议武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本报记者李佳实习生曹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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